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始建于1959年3月,经过六十余年的建设发展,现已成为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国家公立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一、来院进修医师基本条件
(一)来院进修医师均需有工作单位,并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助理医师需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三年以上,执业医师需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两年以上,均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三)进修时间:6个月及12个月;办理进修时间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注:进修期限满六个月发放进修结业证。)
(四)目前仅接受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单位派出人员进修。
二、申请程序
(一)每月20号之前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发送报到通知,按照报到通知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进修申请表、进修人员承诺书准时报到;每月20号之后申请顺延至下月审核。
(二)所有来院进修人员需符合以上条件并按照以上程序办理,不接受私自到访者。未经医务部同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接收、安排进修人员。
(三)(河南省内)微信关注“河南省医学会”公众号,点击右下角医师定考——切换培训进修管理登录提交报名材料——本单位管理进修部门审核后——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系统可查询审核;(河南省外)微信关注“河南省医学会”公众号点击右下角医师定考——切换培训进修管理登录——注册个人账号提交报名(无需本单位审核)。
三、进修人员报到需携带的材料及物品
(一)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
(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助理)资格证、医师(助理)执业证及职称证原件;(注:执业地点需与推荐单位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三)听诊器、白大衣(无原单位名称字样)等其它常用诊疗物品需自备。
进修人员请按规定时间持以上材料,来我院医务部(地点:郑州市城北路七号 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医务部 联系电话:0371-66320032)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达者,须事先与我院医务部联系。选送单位不能自行更换他人。
四、进修费用
进修费用标准:300元/月。我院医联体、对口支援、专科联盟等单位医务人员免进修费。
五、进修医师管理
(一)进修医师在进修期间接受医务部和进修科室的双重管理。
(二)进修期间需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上岗,积极参加医院及科室举办的业务学习及其他相关活动,认真执行本院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三)进修期间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自行随意缩短或延长学习时间。如确因原单位工作需要,需提前结束进修者,必须由原单位行政机关开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医务部批准后方可,提前结束进修者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四)进修期间需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与医疗活动。进修医师开具处方、医嘱、诊断报告等医疗文书,必须经上级医生审查、签名后方可生效。
(五)进修期间无寒暑假、探亲假,享受法定假,病假需有病假证明。事假三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三天以上需报医务部批准(回科后需到医务部销假)。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半个月者不发给结业证书。如有违纪,退回原单位。
(六)本院所有病历、X光片等医疗资料及图书杂志等,需用时可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按时归还,不得个人收藏。医疗器械不得私自使用,若造成设备损坏、遗失者,应做出相应的赔偿。
(七)进修结束时,需将《进修人员结业鉴定表》附件3一式两份填写完整,经带教医师和科主任分别签署意见、记录考核情况,交医务部审核通过后办理离院手续。进修医师应按我院规定的结业时间办理离院手续,不得擅自提前离院。凡未经医务部批准擅自离院的进修生,我院不补办进修结业手续。
六、结业情况
临床科室半年以上、医技科室3个月以上者才给予发放结业证书。出现以下情况,不予结业。
(一)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事假累积超过半个月。
(二)无故旷工超过5天者。
(三)不接受科室主任和或上级医师的指导和安排,违背科室规章制度者。
(四)进修期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
七、进修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医师,请于拟进修日期前一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