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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医保门诊慢病政策

发布时间:2024/7/26    浏览次数:1501    选择字号:   

省直职工门诊慢性病按限额管理,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定额内在我院医保的报销标准为: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0%,其余由个人负担。

我院承担的河南省省直职工门诊慢性病共有28个病种,分别是:

1. 恶性肿瘤放化疗,非放化疗

2. 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非透析

3. 冠心病(支架/搭桥/球囊)

4.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5. 克罗恩病

6. 溃疡性结肠炎

7. 再生障碍性贫血

8.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9. 肾病综合征

10. 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11. 帕金森病

12. 血管性痴呆

13. Ⅱ期及以上高血压

14. 冠心病(非隐匿型)

15. 慢性心力衰竭

16. 高脂血症

17. 糖尿病

18.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19.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20. 肺间质纤维化

21. 肝硬化

22. 自身免疫性肝炎

23. 系统性红斑狼疮

24. 类风湿性关节炎

25. 强直性脊柱炎

26. 抑郁症(中、重度)

27. 前列腺增生(中、重度)

28. 视网膜静脉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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