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规定病种
郑州市门诊慢病实行限额管理,在我院的报销政策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其中终末期肾病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乙类药品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首自付比例为0,限额为合规医疗费。
我院承担的郑州市医保门诊慢性病共有24个病种,分别是:
1. 高血压病(伴靶器官损害)
2.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非隐匿型者)
3. 伴有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
4. 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
5. 肝硬化
6. 终末期肾病(透析)
7. 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
8.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9. 恶性肿瘤
10.强直性脊柱炎
11.帕金森氏症
12.肺间质纤维化
13.慢性心力衰竭
14.类风湿关节炎
15.系统性红斑狼疮
16.慢性丙型肝炎
17.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18.视网膜静脉阻塞
19.高脂血症
20.前列腺增生(中、重度)
21.血管性痴呆
22.肾病综合症
23.抑郁症(中、重度)
24.炎症性肠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二、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
共10个,实行限额管理(限额为合规医疗费),在我院的报销政策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乙类药品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首自付比例为0。
我院承担的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分别为:
1. I型糖尿病
2. 甲状腺机能亢进
3. 再生障碍性贫血
4. 苯丙酮尿症(经典型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
5. 初治肺结核
6. 复治肺结核
7. 结核性胸膜炎
8. 单耐药肺结核
9. 多耐药肺结核
10.耐多药肺结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