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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政策须知

发布时间:2017/12/28    浏览次数:6926    选择字号:   

尊敬的患者朋友:

您好,欢迎来我院就医,我院是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自跨省异地就医工作开展以来,我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工作,为提升您的就医体验,满足您的就医需求,您在就医前请了解以下内容:

1、您需在住院前在参保地已办理过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2、为保证您顺利就医,请您在住院时持二代社会保障卡就医;

3、我院工作人员在为您办理入院登记时,会对您进行身份识别,确认相关信息,做到人卡一致,如发现冒名顶替等情况,我们会立即停止为您办理持卡入院登记,并及时报告就医地经办机构,请您给予配合。

4、您在我省就医将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我院会对您的医疗服务一视同仁,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充分利用您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避免重复检查、过度医疗,为您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

5、您在医院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将执行我省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您所在的参保地省份政策。

6、您在出院时,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河南省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您若因故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回参保地按规定报销。

7、若您的异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入院,应及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

8、若您的待遇享受状况变更,如暂停、恢复、终止等,请及时与参保地经办机构沟通办理。

9、我院已建立异地就医人员的投诉渠道,若您在就医过程中发生不公正待遇等情况,我们将及时受理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对查实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执行,并逐级上报部级经办机构。

医院投诉电话:0371-66380920

就医地经办机构投诉电话:0371-65742316

10、您可在以下网址查询相关就医信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查询网站:http://si.12333.gov.cn/

河南省社会保障局查询网站:http://hnylbx.com/hnsi/index.htm

祝您在我院就医一切顺利!

 

补充说明:

1、出院结算时病人个人负担部分含以下四项:

自费金额、乙类自付比例金额、个人负担金额、起付金。

2、病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金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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